一、 招标项目编号: 1941xzjk017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包 |
防护用品 |
1 |
200000 |
批 |
||
2包 |
负压吸引机 |
1 |
100000 |
台 |
||
3包 |
便携式监护仪 |
1 |
70000 |
台 |
进口 |
|
4包
|
单通道注射泵 |
4 |
14000 |
台 |
||
双通道注射泵 |
9 |
63000
|
台 | |||
三联泵 |
1 |
10000
|
台 | |||
六通道注射泵 |
10 |
200000
|
台 | |||
5包 |
输液泵 |
11 |
55000 |
台 |
||
6包 |
肢体气压治疗仪 |
25 |
750000 |
台 |
||
7包 |
心电监护仪 |
28 |
840000 |
台 |
||
8包 |
便携式超声仪 |
2 |
1000000 |
台 |
||
9包 |
麻醉环路消毒机 |
1 |
200000 |
台 |
||
10包 |
医用加压器(膨宫仪) |
1 |
20000 |
台 |
||
11包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生物阅读器 |
1 |
100000 |
台 |
进口 | |
12包 |
医用空气消毒机壁挂式
|
4 |
22200
|
台
|
||
医用空气消毒机移动式 |
25 |
212500 |
台 | |||
医用空气消毒机柜式 |
11 |
198000 |
台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 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货物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由投标产品的制造或生产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或生产商提供的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由代理商投标且领购招标文件的,须提供制造或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有 效的投标授权书原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9-11 至 2019-09-18
上午: 10:00-13:00
下午: 15:3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九部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所有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交由采购代理公司存档。 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本公告“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第4项”要求的资料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交招标代理机构存档。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9-10-10 11:00:00
七、投标地址: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外科楼16楼西侧学术厅
八、开标时间: 2019-10-10 11:00:00
九、开标地址: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外科楼16楼西侧学术厅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防护用品 |
4000 |
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 |
107673584569 |
网银、电汇 |
请备注项目简称 |
2 |
负压吸引机 |
2000 |
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 |
107673584569 |
网银、电汇 |
请备注项目简称 |
3 |
便携式监护仪 |
1400 |
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 |
107673584569 |
网银、电汇 |
请备注项目简称 |
4 |
注射泵 |
5740 |
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 |
107673584569 |
网银、电汇 |
请备注项目简称 |
5 |
输液泵 |
1100 |
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 |
107673584569 |
网银、电汇 |
请备注项目简称 |
6 |
肢体气压治疗仪 |
15000 |
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 |
107673584569 |
网银、电汇 |
请备注项目简称 |
7 |
心电监护仪 |
16800 |
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 |
107673584569 |
网银、电汇 |
请备注项目简称 |
8 |
便携式超声仪 |
19000 |
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 |
107673584569 |
网银、电汇 |
请备注项目简称 |
9 |
麻醉环路消毒机 |
3900 |
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 |
107673584569 |
网银、电汇 |
请备注项目简称 |
10 |
医用加压器(膨宫仪) |
400 |
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 |
107673584569 |
网银、电汇 |
请备注项目简称 |
11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生物阅读器 |
1999 |
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 |
107673584569 |
网银、电汇 |
请备注项目简称 |
12 |
空气消毒机 |
8650 |
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 |
107673584569 |
网银、电汇 |
请备注项目简称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详见招标文件) 。
(2)、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程小亚
联系电话: 0991-8852519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大厦七楼
2、采购人名称: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联系人: 戴珊珊
联系电话: 0991-79680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 0991-2359479